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有妾曰淑芹

1999-03-17 来源:中华读书报 □李洁非 我有话说

《贤博编》,明叶权撰于万历年间,所记驳杂,不乏堪玩之事,例如下一段:

祁门县方复,有妾曰淑芹,杭州人,颇有姿,年未笄事复。复老,与诸子异居,俄卒。家人怜其少,欲移之去。不可。强之至再三。淑芹知不免,诡曰,俟殡即惟命。将发引,淑芹乃沐浴更衣,缝其衽,缢于其所。时年二十六。

这位淑芹,《贤博编》的作者叶权是将她当作人杰记载下来的,而且还发了一通议论,赞她“以色事人,主又垂老,乃能矢志不移”,进而还“生发开来”地感慨道:“何异孤远小臣,未蒙宠录,一朝临难有奇节者哉!彼二三其德者,可以愧矣!”那意思,淑芹不单做得妇女的榜样,简直也做得文武百官和所有人的榜样。

淑芹的事迹,道学家们如获至宝,固所当然,这番表彰原在情理之中。然而,我感兴趣的,不是淑芹终于成为节妇的结局,而是发生在这结局以前的诸般情节。载诸史册的贞女节妇绵延不绝,多一个或少一个淑芹有何稀奇?不过,以往我们多以为,那贞节牌坊下面,掩埋着血泪、谎言、压迫和冤魂,小说家或导演们以这为主题为我们演绎过不少悲苦的故事,眼下在淑芹跟前,我们如上的印象可就全被打破了!

淑芹自未及笄年起为人妾,至自杀时年仅二十六岁,前后无非十年稍多的光景,那方复居然已经老死了——两人年龄悬殊之大可想而知,奇怪的是,这样的生活,她不但无一丁点儿不满,倒似如鱼得水,再美满不过;对她的命运,连方家都过意不去,“怜其少”,要主动放她条路去开辟新生活,她居然不领情。故事惊人之处,我想在于女主人公的灵魂。有道口之于味,有同嗜焉——人心各异,其情可通。可是,所谓的“人之常情”,在这里竟尔不灵。人以为是痛苦的事,她不以为痛苦,而大家要将她从不幸中解脱出去的努力,反而令她痛不欲生。

叶权以“奇节”相誉,显然是把淑芹其人其事当做一个成功典范,来替道学张目。诚然,对这颗灵魂的塑造,卫道士是“功”不可没的。但我倒也想起了孟子的一句话:“仁义礼智,非由外铄我也,我固有之也。”就此言,淑芹的“奇节”,虽离不开三从四德之类的“教化”,但却不仅仅如此——坦言之我不大能够将她纯粹看作封建礼教的受害者,除中毒太深之外,我相信还别有原因,比如说人的奴性。

鲁迅曾说,中国有两种人,一种是已将奴隶做稳了的人,一种是想做奴隶还未做成的人。现在,由淑芹的例子,我们发现至少还有第三种人:曾做稳了奴隶而一旦不让他做,寻死觅活还非做不可的人。“家人怜其少,欲移之去。不可。强之至再三。淑芹知不免,诡曰,俟殡即惟命。”叶权做以上描写时无疑是很严肃庄重的,可我读来读去,却无法抑制近于黑色幽默的荒诞感,同时想起卓别林的老片子《城市之光》。在那里面,饥饿的流浪汉查理一次又一次故意作案,好让警察把他捉到监狱里混口饭吃。淑芹的做法也类似,别人再三说“你自由了”,她不仅坚拒这自由,甚而不惜动用一点“智慧”或狡黠,以便将奴隶做到底。那么,流浪汉查理为饥饿所迫,其情可解,而这个年仅二十六岁的小妾却究竟是为何所迫呢?归根到底,只有奴性。契诃夫笔下有个小公务员伊万,在剧院看戏时,不小心打了喷嚏,落在前排一名将军身上,将军没觉得怎么样,他自己却寝食不安,终竟因此死去。这个人,也死在奴性上。

假使奴性偶尔见诸个别人,我们却也没有说它的必要,其实其于人类,是一种很普遍的因素,无非平时的表现,不像在淑芹、伊万身上那般强烈,那样显著罢了。次者,奴性有一种奇怪的魔力,附魂随体却不被觉察,使人甘愿受它驱使,甚至于往往莫名其妙地让人为之自豪,引为光荣。黑泽明在自传里回忆1945年天皇下“终战诏”时的情景,颇为后怕地说:“假使不是战争结束的诏书,而是号召一亿玉碎的什么书”,日本人就“可能一个个地都死掉了,恐怕我也难免一死。”事隔多年黑泽明反省道,这是“以抛弃自我为良知”;然而,当年他不仅不会这样看,怕是正相反,把全体国民遵天皇之命而自杀当作崇高的美德。同样,回想中国“文革”期间某些狂热景状,现在谁都不能否认,那成千上万、雀跃流泪的人,在精神上是彻底地被扭曲了,可是彼时彼地,究竟有几人明白自己的处境?

就此言,距今三四百年的淑芹并不孤独。尽管现在我们读着她的故事会匪夷所思,会叹息,甚至发笑,因为我们当中绝不会再有人像她那样乖乖地顺从于礼教的奴役。然而,我们能否肯定自己没有乖乖地顺从于别的东西的奴役?我们有没有可以令淑芹——如果她泉下有知——发笑的地方?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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